Monday, August 27, 2012

喜讯

警告:这篇文章中的两位主角将被我捧到天那么高!如果你觉得文章中描述的他们不符事实,那么,是你认识他们不够久)



一九九八年十二月,那时是我六年级毕业后,等待进入中学的十二月,我参加了槟城慧音社主办的佛教儿童生活营

也就因为这个生活营,我,遇见了


当然,那时没那么大,还不会骑摩哆!

是的,我认识了照片内的,OPL,也就是我的女朋友。

那时小我两岁(现在也小我两岁),才四年级。整个生活营里,有80多位学员,而我的眼里,就只看到 (我没有瞎)。小小年纪的  ,散发的气质竟然无人可挡(不是臭狐),当时生活营里的男学员几乎都被  所倾迷。


在四天三夜里,除了参与生活营筹委们准备的课程及游戏,其他的时间,我就不停努力的, 不停努力的, 不停努力的,不停努力的,不停努力的,不停努力的,不停努力的,不停努力的,不停努力的,不停努力的,不停努力的,不停努力的,不停努力的,不停努力的,不停努力的,不停努力的,不停努力的,竭尽所能吸引的目光。


毕竟我也是魅力男,要吸引区区一个小妹妹的目光有何难?

,就这样,被我非凡的素质深深吸引住!

非凡的素质有的不多,就只是两个美:
1. 内在美
2. 外在美


生活营结束后,我升上了中学,而还在小学,虽然我们都有继续去佛学班,但是,中学生的佛学班在星期日,小学生的则在星期六,天各一方,无法见面。

我当然不会这么轻易被打败!

于是我就义务到星期六的佛学班当义工!虽然我是有特殊的理由才去做义工,但是,当我做了义工后,我99%是为了义工,1% 是为了见 (真的!!)

就这样到了新年,为了更进一步的联系,我用了现在年轻人都不会用的方法:

贺年卡!
(你们知道贺年卡是什么吗?)

我砸重本,花了不少小猪扑满里面的钱买了几张贺年卡,连同的姐妹花送了去
(我不是送她姐妹花,是送贺年卡给她和她的姐妹花)
(当时的想法:不要太明显,会吓到人,毕竟人家还是小妹妹而已)


就这样,贺年卡帮我换来了和的通信的机会。我们接下来就用信来传达心中话,然后建立感情,然后就这样,也升上了中学,也来了星期日的佛学班。


近水楼台先得月,柳暗花明又一村,自己跌倒自己爬!


就这样,一眨眼,现在是二零一二年了!

2012 - 1998 = 36 14 

从认识,到追求,到今天,我们已经在一起14年了

(我没办法把十四年里发生的风风雨雨,经典事情都写下来,因为太多了,而且不是当事人,感受不到那味道,所以,.........就这样。)


为何忽然写这篇?

不是晒命,不是无聊,不是写爽, 而是如题目一样:




喜讯!



我将会在二零一二年十月二十八号,和这个注册成为合法夫妻!



地点:云阁槟城德教会
日期:二零一二年十月二十八号
时间:早上九时五十五分


欢迎亲戚朋友,姨妈姑姐,前来观礼,呐喊助威!




6 comments:

Anonymous said...

Congratz...

By
萍水相逢

zlatan said...

我还有机会吗?

cheekeong1986 said...

当天,我会去抢新郎!

Unknown said...

感謝佛菩薩把她帶到你身邊。
14年,不容易,真的有緣。
祝福你們幸福美滿。

edmund ng said...

好羨慕你哦!
其實我也很希望自己也是擁有自己的最愛是從小時候就喜歡了/
不過我就沒有你那麼幸運。
追很久還是追不到。

啊哈哈哈....
不過還是要祝福你“幸福快樂啦
有機會就po你的太太的照片咯!

哈哈哈哈....

YiNg said...

OMG Congratez!!! CheeKeong's Ping Ping~ =D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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