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们从小学四年级就一直同班到六年级,接着我们开始暗恋彼此, 暗定终生, 暗渡陈仓。
然后到中学,
然后先修班时虽然无缘同班,但我们的班就在隔壁,偶尔思念对方时可以假假上厕所,然后期待可以在厕所遇到!
结果一年三百六十五天,扣除学校假期和拜六礼拜,我们竟然有两百七十八天是在厕所遇到对方的!(遇到了做些什么这边不方便透露)
我们绝对不是同性恋!
我们的爱情友谊,你们不用羡慕,不用希望能够取代,因为我们是用出生入死换回来的!
我们真的是一起跟死神擦肩而过!
时间倒带,回到了2004年 年头,我和他都是刚从高中三 (FORM 5)毕业,等待着成绩放榜的学生!
和
死神 擦肩而过的那一天,我驾着一辆叫做EX5 CLASS 的摩哆,载着志强 (终于知道他的真名了),和他一起想要把毕业刊交给广告赞助商。
(每个钟灵毕业生如果想要毕业后有毕业刊,就必须找到价值几百块的广告赞助商才可以,找不到又要有毕业刊的话,就必须自掏腰包了)
非常倒霉,那天广告商不懂什么事没有开店。所以,我们唯有往下一个目的地前进,就是去小强的公司领取支票 - 暑假工的薪水
我们来到了槟城政府医院的附近!
我们从红色箭头的地方前进,速度不慢不快(有点偏快)的奔驰着,忽然!
有一个安娣 从蓝点驾着EX5的摩哆 (相信是刚出院,又或者是刚探望完亲朋戚友) 直线冲向马路的斜对面!
(这绝对是犯法的,因为我前往的那个方向是单向,她这样驾就是反方向,而且不是正对面,是斜对面,肯定你问八个人,
八 个人都会说
安娣 是错的!!!!)
安娣犯法我不怪她,因为她这样做可以省下十分钟,不用去别个地方 U-turn, 如果她是一个一分钟几十万上下的投资者,那么这
十分钟 她就已经赚了几百万!
可是,做么安娣你不能驾快一点点?
偏偏安娣也是不慢不快
(有点偏快) 的奔驰着,但就是不够快!而且明明大老远就可以看到我,偏偏就要等到我差不多靠近的时候她才犯法地横过马路!
安娣,你这样是何苦呢?
就这样,安娣像是要故意让我撞她一样的,我们在如图上的星点相撞了!
在撞到的那一霎那的前一刻,我已经知道这场灾难是逃不了了,所以心里已经在暗骂着:SHIT!SHIT!做么这么衰!
在撞到的那一刻,我提着摩哆飞了起来!(真的是飞了起来!!)
那一刻,时间和周围的一切都忽然变得很慢!在我和摩哆一起飞起来的时候,我竟然有时间看看左边,再看看右边,然后决定把身体曲起来,和摩哆缩成一块!
在我成功和摩哆缩成一块后,摩哆已经到达地面了!
我决定放弃人生,闭上眼睛,让这事情自由发挥!
过后就碰 碰 碰,不懂故事怎样发展!只知道碰的声音停止后,我睁开了眼睛!摩哆正好压在我的身上,我马上把摩哆推起来,然后把它停放好在路旁(我也不懂怎么在那个紧急时刻,我竟然会担心摩哆挡在路中间会阻碍交通)
把摩哆停放好后,觉得好像忘了什么似的!
小强咧?!?!?!
真的太长了,所以必须分两个部分!
待
续
终结篇:按 我
3 comments:
Very kan cheong!
Why stop at here?!
Faster continue!!
N I like my photo!
为什么要问8个人?
Keong,
Going to post the ending by today...
Hong,
saja nia.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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